破浪前行:中国法院执行改革的深水区探秘
吸引读者段落:
在瞬息万变的商业世界,公平正义的执行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石。然而,执行难,这块长期盘踞在中国法治营商环境的顽疾,如同阴霾般笼罩着无数渴望公平的企业和个人。它不仅吞噬着企业的利润,更扼杀了无数创业梦想。 近年来,中国人民法院在执行改革方面迈出了前所未有的步伐,以雷霆万钧之势,向执行难发起挑战。本文将带您深入了解这场波澜壮阔的改革,揭开中国法院执行机制改革的神秘面纱,为您展现中国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和卓越成就。从交叉执行的“鲶鱼效应”,到执破衔接的精妙布局,再到失信惩戒的精准打击,以及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我们将为您一一解读,并为您提供专业的分析和独到的见解,让您洞悉中国法院执行改革的脉络,感受中国法治建设的磅礴力量。这不仅仅是一篇新闻报道,更是一次深入中国法治前沿的深度探访,带您领略中国司法改革的智慧与勇气,为您在商业世界中提供一份可靠的法律指南。 让我们一起,共同见证中国法院如何守护公平正义,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交叉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近日接受采访,深度阐述了人民法院在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执行改革举措。他指出,执行工作量大、案情复杂,执行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执行队伍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仍需深化。面对执行案件数量的爆炸式增长——2024年执行收案量较2012年增长了260.1%,年均增长12.1%,人均办案量高达928件——法院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全国法院积极推进交叉执行工作。交叉执行,并非一个全新的概念,而是对民事诉讼法第237条关于督促执行、提级执行和指令执行制度的概括性表述。刘贵祥大法官强调,以往司法实践中对该条文的落实不够到位,最高法院推进交叉执行,旨在进一步激发其制度效能,解决长期制约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那些影响当事人胜诉权益长期得不到实现的历史积案、大案、难案。
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全国法院共交叉执行案件27.2万余件,取得实质进展或化解13.2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高达1414.2亿元。其中,2024年交叉执行案件26.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达1387.7亿元。这组数据充分展现了交叉执行的显著成效,也印证了其作为破解执行难的有效手段的价值。
交叉执行的四大作用
刘贵祥大法官总结了交叉执行的四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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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执行活力和动力: 交叉执行引入新的执行力量,以不同的思路和方式打破原案未能执行的僵局,并通过依法追责机制,提升执行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缓解了执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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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地方保护: 一些案件因地方或部门利益受到阻碍,长期无法执行。交叉执行改变管辖法院,可以有效地摆脱这些羁绊,推动案件执行。 例如,某个中院执行的航空公司申请执行案,被执行人是当地政府部门,执行过程中面临较大阻力。上级法院将案件交叉至其他中院执行后,顺利执结。 这充分说明了交叉执行在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方面所起到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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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配置执行资源: 面对每年近千万件的首次执行案件,执行资源的合理配置至关重要。交叉执行可以将案件提级至上级法院或指定给执行力量较强、具备专业领域优势的同级法院,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山东高院将一起涉及泰国籍船舶拍卖的刑事涉财执行案件指定给辖区海事法院执行,充分发挥了海事法院的专业优势,取得了良好效果,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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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执行监督制度: 交叉执行不仅是一种有效的办案方式,也是执行管理的有效抓手。通过交叉执行,可以发现原执行法院或承办人是否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并通过追责问责机制,不断完善执行制度机制,最终倒逼执行生态改善。
交叉执行的未来发展
为了确保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刘贵祥大法官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未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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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完善制度规范: 在现有规范意见和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持续完善交叉执行规范制度。各地法院需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交叉执行实施细则,规范细节,明确范围,细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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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强化督促检查: 最高法将不定期对各地交叉执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并利用全国法院“一张网”,完善交叉执行信息化管理,定期督导,溯源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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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通过交叉执行,加强管人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铁军。各地法院需健全完善绩效考核与追责问责体制机制。
执破衔接:化解企业困境的新思路
最高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提出要完善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机制。刘贵祥大法官指出,通过执破衔接,可以查清涉执企业的“病因”和财产状况,及时将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依法转入重整程序,并充分利用执行中形成的评估、变价等工作成果,有效推动企业再生;对于“僵尸企业”,则推进“应转尽转、当破则破”。
为了进一步推进执破衔接,最高法院将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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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施策,构建“救治与出清”的双轨模式: 对有营运价值的企业,及时转入破产重整或和解程序;对无财产、无经营、无人员的“僵尸企业”,则迅速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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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探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探索建立多种模式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发挥各自优势,联合研判风险,分类处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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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协同,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与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联络沟通,共享危困企业信息,集约解决破产案件办理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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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稳慎推动执破衔接工作: 分层次、分步骤,依法依规稳慎推进,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失信惩戒:精准打击与善意文明并行
最高法院《六五改革纲要》也提出要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刘贵祥大法官强调,要区分“失信”与“失能”,聚焦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失信行为,同时也要防止误伤“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多措并举为市场主体解困。
具体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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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失信”与“失能”: 对失信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同时对“失能”被执行人进行纾困解绑。2024年,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人数同比下降23.4%,同时,通过信用修复机制,282.1万人次回归市场,同比增长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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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惩戒分级分类、宽限期及单次解禁机制: 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期限的惩戒,并推行宽限期和单次解禁机制,及时帮助被执行人修复信用。2023年以来,全国法院通过单次解禁方式保障了11.9万人次失信被执行人购票乘机。
善意文明执行:兼顾力度与温度
在依法执行的过程中,如何既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助力被执行企业稳定发展?刘贵祥大法官强调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综合评判被执行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采用措施,兼顾“力度”与“温度”。 这并非弱化强制执行力度,而是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利益。
个人破产制度:稳妥推进,积累经验
针对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刘贵祥大法官介绍了深圳、浙江、江苏等地的试点工作,并指出目前个人破产制度面临的挑战:制度支撑不足、债权人配合意愿较低、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不足以及配套机制不健全。 最高法院将稳妥审慎推进个人债务清理试点工作,为个人破产制度建立积累经验,凝聚共识。 企业破产法修订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
常见问题解答
Q1: 交叉执行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A1: 交叉执行主要针对那些久拖不决、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特别是涉及地方保护、部门利益等因素的案件,以及那些对申请执行人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Q2: 如何确保交叉执行的公正性?
A2: 交叉执行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由上级法院或指定法院进行执行,并加强监督机制,确保执行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权力滥用。
Q3: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
A3: 未来将更加注重精准化和精细化,强化对“失能”被执行人的解绑纾困,避免误伤“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
Q4: 善意文明执行与严格执行之间如何平衡?
A4: 善意文明执行并非弱化执行力度,而是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力求在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尽量减少对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
Q5: 个人破产制度试点中面临哪些挑战?
A5: 主要挑战包括制度支撑不足、债权人配合意愿较低、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不足以及配套机制不健全等。
Q6: 企业破产法修订的进展如何?
A6: 目前企业破产法修订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最高法院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结论
中国法院在执行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交叉执行、执破衔接、失信惩戒等措施有效提升了执行效率,维护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然而,执行改革仍面临诸多挑战,需要持续完善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行质效,最终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未来的执行改革,将更加注重平衡效率与公平,力度与温度,精准打击与善意文明,最终构建一个更加完善、高效、公正的执行体系。
